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生自主创新能力培养,提升博士生创新研究能力。根据《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实施方案》的有关精神,本年度博士生自主选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
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。重点项目:自然科学3-5万元/项,哲学社会科学2万元/项。一般项目:自然科学2万元/项,哲学社会科学1万元/项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面向全体在读博士生,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一、二年级博士生。
2.优先资助在校博士生从事交叉学科领域方面的项目研究。
三、申报与评审程序
1.项目申请人填写并提交《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自主选题研究项目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报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。各校院共管所博士生的项目申报并入相应培养单位。
2.博士生重点项目由各培养单位推荐上报,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,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评审,确定资助名单及额度(10-15项)。重点项目需由项目申请人进行5-10分钟PPT汇报,项目组成员2-3人参与现场答辩。
3.博士生一般项目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,推荐上报,上报名额以学校给定的名额为准(见附件2),学校不再组织专家评审。
4.博士生一般项目的评审,应在博士生重点项目评审结束后进行。
四、经费使用
1.立项后,经费由研究生院划拨到项目负责人的指导教师经费卡中。本年度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50%,须于年底报销完毕,逾期收回。
2.一般项目中需提取2000元,重点项目提取4000元项目经费用于博士生的生活补助,由指导教师统筹发放。
五、项目要求
1.博士生自主选题研究项目实施周期为1-2年,需在毕业前完成。
2.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。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学校组织实施,须以书面形式提供项目进展报告,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,并需提交《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自主选题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。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可继续进行,未通过的项目将取消立项资格。
3.项目结题时未达到结项标准的或不能按期结题的,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立项中减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立项名额;对于项目研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,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4.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应注明“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”(supported by “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”)。
5.项目成果要求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师范大学。
6.结题要求如下:
(1)学术论文
①重点项目
自然科学博士生要求发表1篇平均影响因子2倍以上的SCI论文或2篇超过平均影响因子的SCI论文或1篇超过平均影响因子的SCI论文和1个作为主要发明人(前2位)取得的有效发明专利。哲学社会科学博士生要求发表2篇A类论文或2份A类咨询报告或1篇A类论文和1部作为主要参编者的学术专著(前2位)或1篇A类论文和1份A类咨询报告。
②一般项目
要求自然科学博士生发表1篇超过平均影响因子的SCI论文。哲学社会科学博士生要求发表2篇B类论文或1篇A类论文或1份A类咨询报告。
(2)学术报告
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结题前围绕研究课题组织专题学术报告一次。
六、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
重点项目申请人将《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自主选题研究项目申请表》(一式3份)于2014年5月26日前报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。
附件:/admin/admin.asp?action=adminlogin
联 系 人:焦海艳
联系电话:85099602